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老师:我司于2019年成立一合伙企业B作为A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平台,合伙企业B公司出资517.20万元在A公司投资(在A公司记:实收资本200万、资本公积317.2万),占比16.67%。投资后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131.9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资本公积317.2万、盈余公积6.5万、未分配利润596.4万)。
2023年权激励考核达标,2023.12月合伙企业B的个人股东转让8.37%的财税份额,作价43.3万元给激励对象(此转让比例占A公司持股比例1.4%),合伙企业B无实际业务,2023.12月所有者权益总额与2019年成立时相等,2023.12月A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710.28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资本公积317.2万、盈余公积339万、未分配利润854万)
请问老师:1、合伙企业一般如何规定财产转让成本? 2、合伙企业B的个人股东转让8.37%的财税份额给股权激励对象,按所投资的A公司,2023.12月所有者权益总额2710.28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资本公积317.2万、盈余公积339万、未分配利润854万),请问如何计算财产份额溢价?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从您描述的来看,您的财产转让份额总成本是517.20万元,即原始517.20万的投资,每份成本是517.20/16.67%,转让8.37%的份额对应的成本是每份成本*8.37%。
2.财产转让份额=所有者权益总额*8.37%,溢价=转让份额-份额成本-转让过程中的税费。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