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20年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收入的比例未达标,但是连续三年占比是达标的、且我公司在2023年也已经三年一审(2020-2022年)通过,并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问2020年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收入的比例未达标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享受按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受影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认定条件,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2、依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贵公司从事的研发如果符合文件规定原则是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