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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公司认缴

2024-11-30 23:42:31
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存量公司的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则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这种说法对吗?

如果存量公司2024.7.1前一点也没认缴,可以这样在2032年前实缴到位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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