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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摊销后又开发应怎么处理

2024-12-10 09:57: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在前期收购一部分土地和房屋,当时是为了开发房地产,但长时间未经行开发,现在考虑摊销问题,如果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后,过几年又决定开发,或者转让,账务应怎么处理,会涉及什么税种?支持文件有那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到在建工程,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转让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当在建工程作为地上建筑物存在时,其所有者或共有人自然享有该工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法规1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定

转让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然而,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法规2
在建工程的转让:对于在建工程,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通常与工程的转让相关联。一般来说,当在建工程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会随之转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转让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要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到在建工程,主要取决于在建工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那么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应当随之转移。但这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有转让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对于“土地使用权需要转到在建工程吗”这个问题,答案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在建工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那么土地使用权就不需要转到在建工程;反之,如果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那么土地使用权就应当随之转到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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