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制造企业,在2021年时候公司在科创园项目批准的情况下把原来的厂房拆除进行科创园项目建设,项目批准的前提70% 可售,30%自持,2024年房产建成销售,请问企业自持部分的土地价款是否可以抵减销售额?计算公式是:销售面积/总建筑面积*土地价款 还是销售面积/总可售面积*土地价款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根据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的建筑面积与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来计算的,即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 × 支付的土地价款。
因此,您公司自持部分因为没有销售,所以根据文件公式中的规定是不允许抵减销售额的。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