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本公司为电力安装、技术服务企业,属建筑安装业。现涉及跨区域电力设备检测技术服务6%增值税,请问老师,跨区域技术服务是否需要开具外经证,然后去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 税务管理。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