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个投资性的公司,在9月份的时候对外举行了项目的开工仪式,于12月完成了项目的EPC招标,目前合同已经签订,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的合同也已签订,且预付了部分全过程咨询服务费出去,支付的费用计入了在建工程,前期的人员工资发生是计入管理费用,那在12月份EPC合同签订了及相应的项目有咨询费用也在12月支出了,相应的人工成本是不是也应该计入在建工程,这个资本化的时点怎么把握呢,以什么为判断标准来确认人工成本的资本化条件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在12月份EPC合同签订了及相应的项目有咨询费用也在12月支出了,相应的人工成本也应该计入在建工程。
会计准则规定,被确认为成本的应当是与某一特定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因此,当人工工资是直接与在建工程相关时,这些工资可以被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在9月份的时候对外举行了项目的开工仪式时,人员工资如果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也应计入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