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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吸收合并资产权属问题

2025-01-09 20:43:45
提出如下问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符合59号文的特殊重组性质,子公司注销后,在当地又重新成立一家分公司,即相当于关闭子公司成立分公司,问题:此时的母公司和分公司的资产是“调拨”性质还是租赁即产权属于母公司,母公司需要租赁资产给分公司?还是说母公司的资产分公司可以使用,无需另外开租赁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总分公司之间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母公司可以将资产划拨给分公司使用,不需要开具租赁发票。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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