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司拟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同一控制下几家企业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方与卖出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有全资母子公司间的转让,有同母公司控制下平级单位间的转让);
2、转让标的为卖出方持有的被转让公司所有股权份额(持股比例为4%至55%不等);
3、被转让公司类型包含: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
4、转让对价为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价格;
特向老师请教问题如下:
1、购买方与卖出方如何做账,评估价格与账面价格差异如何处理;
2、该项业务涉及哪些税种?在同一控制下进行转让是否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政策、特殊处理政策?
3、烦请老师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 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记录股权转让款支付:购买方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调整股东权益: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购买方成为新股东后,需要在股东权益科目中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是部分股权转让,应减少原股东的股本或实收资本,同时增加购买方的股本或实收资本。如果涉及到资本公积等其他权益科目,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卖出方的账务处理:
确认转让价格和账面价值:首先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和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为股权投资的原始成本减去已经分摊的投资损益
计算投资损益:将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差额即为投资损益。如果转让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则确认为投资收益;反之,则确认为投资损失
记账处理:卖出方需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方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或应收款项金额),贷方为“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金额)。如果有投资收益,贷方增加“投资收益”;如果有投资损失,借方增加“投资损失”
3、评估价格与账面价格差异的处理:
溢价或折价处理:如果转让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反之,则计入借方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其持有的另一家公司10%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为80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借方为“银行存款”100万元,贷方为“长期股权投资”8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资本公积调整:如果转让价款高于账面价值,产生的溢价需计入资本公积。
股权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双方主要涉及印花税、个人所得税(针对个人转让方)和企业所得税(针对公司转让方)。
印花税:双方需按股权转让协议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通常为0.5‰
个人所得税:若转让方为个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
企业所得税:若转让方为公司,应将股权转让所得并入企业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增值税缴纳方:转让方(个人)
规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属于“转让金融商品”,需缴纳增值税,但通常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