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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付检查人员差旅费
2025-02-12 16:38:0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是一个消防企业,管理部门派人来公司例行检查,我们需要对公付差旅费,账务处理为“招待费”,现在对公付8176元,收到差旅费发票4790元,余3386元,账务怎么处理平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未收到发票部分,计入相关的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中,此部分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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