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后,部分未出租的房产的从价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公允价值还是原始的入账成本。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后,未出租房产的从价房产税计税依据主要依据房产的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年税率 1.2%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
当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具体操作包括将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并涉及所得税影响的,还需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税务处理方面,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不改变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房产税依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