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于食品饮料加工行业,对于收购的水果,采用鲜榨工艺直接加工成鲜榨果汁,直接灌装成小包装的鲜榨果汁产品对外销售,能否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于鲜榨果汁小包装产品(即能直接买给消费者饮用的)的销售,增值税税率是执行9%还是13%?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初级农产品作为农业项目的一部分,其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初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上述规定个人理解,贵公司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适用税率为9%。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等。个人理解贵公司上述业务属于9%增值税税率征收范围。但因各地区规定有所差异,建议贵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再进行一下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