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国税总局最近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针对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为弥补亏损是可以申请退当年度的房产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后,可以申请退还当年度的房产税。具体来说,企业在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如果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没有后续开发项目,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该项目由于土地增值税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分摊:将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按照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公式为: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总额 × (项目年度销售收入 ÷ 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将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减去该年度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后,余额属于当年应补充扣除的土地增值税。企业应调整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当年度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退税限制:企业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此外,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的计算过程,包括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以及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