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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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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2025-06-16 20:43:0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矿山企业,2024年足额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全额储存专户的专项资金,未使用部分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企业自行提取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际支出可扣除:对企业实际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支出,准予据实在计征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未使用部分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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