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教一下,我们将设备寄往海外维修,现在有2种情况,一种是我们自己寄,报关报的维修,没交保证金什么的。这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第2种情况,是供应商在境内的企业寄给国外供应商维修,这个境内企业负责进口、出口,我们维修费付给海外供应商,这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么。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依据上述规定需要代扣增值税。2、如果贵公司将维修费用支付给境内供应商不需要代扣增值税,否则需要代扣增值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