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物业公司支付业委会津贴,如果业委会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进行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物业公司支付业委会津贴时,若业委会不提供发票仅提供收据,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需分情况处理:
税前扣除凭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以合法有效的凭证为依据。对于支付给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如业主委员会)的费用,可凭收款凭证(如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收据需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必要信息。
支付金额需属于小额零星支出(通常指500元以下),否则应取得合法发票。
具体操作建议
核实业委会性质
若业委会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如非经营性自治组织),可凭收据入账但无法抵扣所得税。
若业委会涉及经营活动(如代收代付、管理服务等),需要求其提供发票。
凭证留存要求
保留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但需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不能直接抵扣所得税。
若涉及较大金额支出,建议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或补充其他合法凭证。
风险提示
若物业公司未取得合法凭证直接进行税前扣除,可能面临税务稽查风险,需确保凭证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