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物业公司,我公司承接的保洁服务,跟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但是为代开发票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了个税?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和司法实践,物业公司将劳务合同人员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可能面临以下税务风险:
一、法律定性风险
1、个税申报错误责任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不同计税规则。若实际属于劳务关系但按工资薪金申报,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错误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未正确代扣代缴的,可能面临0.5-3倍罚款
2、 发票与申报矛盾风险
若已取得劳务费代开发票但未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申报”。部分案例中,企业因此类矛盾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
二、具体风险类型
1、补税及滞纳金
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按劳务报酬所得重新计算个税(扣除20%费用后适用20%-40%超额累进税率),补缴差额及滞纳金
2、行政处罚风险
若被认定为故意少缴税款,可能构成偷税,面临0.5-5倍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可能被处以罚款
3、刑事风险(极端情形)
若涉及虚构业务或虚开发票(如通过代开发票掩盖真实用工性质),可能触发虚开发票罪或逃税罪
三、风险规避建议
1、明确用工性质
根据劳社部发12号文件,判断是否实际存在劳动关系(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等)
若为劳务关系,应确保:
取得个人代开的劳务发票;
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800元以下免税,4000元以下减除800元费用,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
2、及时更正申报
若已错误申报,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更正申报,补缴差额税款,可降低处罚风险
3、保留证据链
保存劳务合同、服务记录、支付凭证等材料,证明业务真实性,避免被认定为虚开或偷税
建议尽快自查用工性质及申报合规性,必要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