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员工需要代开发票吗?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公司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劳务合同员工是否需要代开发票
1、开票必要性
若员工与公司属于劳务关系(非雇佣关系),且单次劳务报酬超过500元或月累计超过20,000元,员工需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作为公司税前扣除凭证
小额零星业务(单次≤500元或月累计≤20,000元)可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入账,无需发票
2、开票方式
员工可持合同、身份证等材料至税务局代开发票,或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税率约1%)
公司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税(20%-40%税率)
二、劳务合同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
1、社保缴纳义务
若双方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如长期稳定用工、接受管理),公司需依法缴纳社保
若确属劳务关系(如临时性、独立性工作),则无需缴纳社保,但需注意实务中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
2、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未缴纳社保可能导致员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
三、实务建议
合同性质判定:明确用工性质,避免通过“劳务合同”规避劳动关系认定
税务合规:大额劳务报酬务必取得发票,避免企业所得税调整风险
社保合规:长期用工建议按劳动关系处理,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