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想转让一个净资产为负数的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股权,但预计交易价格仅仅略高于子公司的债务,如果定的股权交易价远低于原投资金额,但想请有意向购买股权方承担目标子公司的债务,具体在操作过程中应把握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若股权交易价远低于原投资金额,且希望受让方承担目标子公司的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协商调整与法律风险
若交易价远低于原投资额且无合理理由(如企业连续亏损、政策调整等),可能触发税务核定程序。税务机关可参照净资产评估值、同类股权交易价格等方法核定应纳税额。此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低价合理性,否则可能面临补税及罚款。
债务承担的合法性
根据《公司法》,股权转让协议通常仅约束转让方与受让方,目标子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若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债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同意:若目标子公司有债权人,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或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债务转移合法性。
2、合同条款:可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承担条款,但需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税务处理建议
若交易价低于净资产且无合理理由,税务机关可能按以下方式核定税款: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股东权益份额确定收入;
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法律救济途径
若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认为低价转让损害其利益,可请求法院确认转让无效或撤销合同。例如:
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时,其他股东可主张合同无效;
转让方为逃债而低价转让,债权人可追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