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A股上市公司,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0000万元;同时,本期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了注销,注销减少股本400万元、减少资本公积5000万元。二者合计影响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26600万元。本期关于营业账簿印花税如何缴纳?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您公司按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的印花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