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境外公司向另外一家境外公司购买了一个交通工具,该交通工具的交付地点是在我们中国境内,请问在交割过程有涉及增值税问题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当前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需适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这种境外公司间交易但在境内交付交通工具的情形涉及增值税,境外销售方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需履行增值税缴纳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1、 应税交易的判定依据:该暂行条例第一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为增值税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而此次交易中,交通工具交付地点在中国境内,意味着货物的销售行为与境内存在实质关联,符合 “境内销售货物” 的应税场景,并非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交易,因此需要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
2、纳税义务与扣缴规则:由于交易双方均为境外公司,若销售方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没有境内代理人,那么作为购买方的另一境外公司将成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计算应扣缴税额时,需按照公式 “应扣缴税额 =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1 +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核算。交通工具属于货物范畴,对应 13% 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3、后续税制衔接提示:2026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正式施行,其延续了对境内应税交易的征税原则,明确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即属于应税交易。届时此类跨境交易的增值税征管将适用该法律,且扣缴义务规则保持一致,即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不会改变该类交易需缴纳增值税的核心结论。
综上,该笔交通工具交割过程涉及增值税,需由作为购买方的境外公司履行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实务中建议交易双方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明确计税基数、备案资料等细节,避免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