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境外企业向另外一家境外企业购买了一个交通工具,该交通工具的交付地点在我国境内,请问在交付环节有涉及我国增值税吗?两家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在交付环节不涉及我国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其中,“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然而,该办法也明确规定了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情形,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