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一控制子公司拟进行注销,我司股权占比55%,全部股东均已出资完成。经股东一致同意对该子公司进行注销,但是子公司资不抵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请问在进行注销时:
1、对外部单位的债务:未接到债权人催款、尚未进行公示,是否影响子公司税务注销?进行税务注销时子公司是否需要确认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股东的债务:欠股东的款项,注销时各股东均未对子公司催要,也无催要计划。是否影响税务注销?对于该部分债务子公司进行税务注销时是否需要确认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母公司的这部分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对于子公司和母公司是否还有其他涉税事项?如果对该笔债务不进行处理对母子公司双方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吗?请逐一答复,谢谢。
3、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不抵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请问注销时子公司所欠税款是否必须缴纳?如果未完税无法从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子公司如何进行税款的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公司注销应进行资产清算,收回债权,结清税款,偿还债务,未公示债务,债权人叶未催款,也应进行偿还。股东已交清出资的情况下,对于欠股东的债务,与其他债权人同等对待,也需要偿还。未完税不能注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