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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施工甲方支付尾款因质量问题扣质保金账务处理和需要的手续

2025-12-01 10:22:04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好:

建筑企业施工完毕后,发票已经全部按照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发票,质保期满,向甲方催要质保金款项,甲方以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经过双方协商扣除一部分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支付建筑企业。

请问专家:

建筑企业账面显示还有应收工程款未收回,这一块实际是甲方扣的质保金部分,需要哪些手续来平账处理;

谢谢专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针对建筑企业账面应收工程款(质保金部分)因质量问题被扣除后的平账处理,需结合合同条款、实际维修情况及财务规范,通过以下手续完成账务调整,确保合规性并降低税务风险:

一、核心处理原则
合同依据:以施工合同中关于质保金扣除的条款(如质量标准、扣款比例、维修责任等)为处理基础。
证据链完整:需留存甲方扣款通知、维修记录、双方协商确认文件等,证明扣款合理性。
财务与税务协同:账务调整需与税务处理(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保持一致,避免税会差异。
二、平账所需手续及步骤
1. 确认扣款事实与金额
甲方扣款通知:要求甲方出具书面扣款通知,明确扣款原因(如具体质量问题)、扣款金额及计算依据。
双方协商确认文件:若扣款金额经协商调整(如原扣款10万元,协商后扣8万元),需留存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书面证据。
维修记录与费用凭证:
若建筑企业自行维修:提供维修工单、材料采购发票、人工费用支付凭证等,证明实际维修成本。
若委托第三方维修:提供维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证明维修费用已实际发生。
2. 账务调整分录
根据扣款性质,分两种情况处理:

情况一:扣款金额≤实际维修成本(即甲方全额扣除维修费用)

会计分录:
冲减应收账款(质保金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扣款金额]
贷:应收账款——XX甲方(质保金) [扣款金额]
说明:将扣款视为对已确认收入的修正,直接冲减收入或成本,反映实际经济利益流入减少。
情况二:扣款金额>实际维修成本(即甲方额外扣除违约金或惩罚性费用)

会计分录:
冲减应收账款(质保金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违约金/罚款 [超额扣款部分]
主营业务成本(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实际维修成本]
贷:应收账款——XX甲方(质保金) [扣款总额]
说明:超额扣款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反映非经营性损失;实际维修成本冲减收入或成本。
3. 税务处理要点
增值税:
若原开具发票已包含质保金部分,且扣款后未收回红字发票申请,需与甲方协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且要求抵扣),或按扣款后实际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若甲方未要求红字发票,建筑企业可按扣款后实际收款金额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但需留存扣款证据备查。
企业所得税:
扣款部分(包括维修成本及超额扣款)需在汇算清缴时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维修成本:作为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需附维修凭证)。
超额扣款:作为营业外支出,在限额内扣除(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扣除限额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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