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主营是做储能电站的,从政府那里购买了一块地,建设储能电站。缴纳契税的时候是以土地价款为计税依据的,办理完土地证后又陆续缴纳了配套费和人防费,请问配套费和人防费需要作为契税计税依据吗?我公司需要补交这部分税款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并补缴税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通常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无需补缴,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以下为具体分析与操作建议:
一、配套费的契税处理
1、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3 号)第二条第(五)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要支出,属于 “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2、补缴要求:无论该费用是在办理土地证前还是后缴纳,只要属于为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配套费,均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你公司此前仅以土地价款计税,未包含配套费,需按配套费金额依适用税率补缴契税,并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3、实操要点
准备配套费缴费凭证、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契税补缴申报。
计算公式:应补缴契税 = 配套费金额 × 适用契税税率。
二、人防费的契税处理
1、政策与实务口径:23 号公告未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列入契税计税依据正列举范围。该费用是因无法建设防空地下室而缴纳的易地建设费,属于建设环节费用,并非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直接对价。多数地区税务机关认为其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少数地区存在争议,建议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结果为准。
2、处理建议
查阅人防费缴纳相关文件,判断是否属于易地建设费性质。
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明确人防费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避免税务风险。
三、操作步骤
1、整理配套费、人防费缴费凭证及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
2、就配套费补缴契税事宜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计算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3、与人防费相关问题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获取明确答复并留存沟通记录。
4、完成补缴后,及时更新相关会计账目与税务台账,确保财税处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