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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清洁类化妆品相关政策

2007-12-21 19:36:13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现准备生产药妆化妆品,比如:护肤保养品,洁面乳,洗面奶,面膜等等。 想了解关于消费税的相关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三)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六)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七)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八)蓝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蓝色,绿色,棕色等等,因蓝色使用最为普遍,故俗称"蓝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蓝眼油征税。
(九)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十)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四、护肤护发品护肤护发品是用于人体皮肤,毛发,起滋润,防护,整洁作用的产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火局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香皂,浴液,发胶,摩丝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种"水包油"型的乳化体。雪花膏品种繁多,按其膏体结构,性能和用途不同,大体可分为微碱性,微酸性粉质雪花膏及药物性和营养性雪花膏四类。
(二)面油又称"润面油"或"润肤油",是一种强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体,含有大量油脂成分,能起抗寒,润肤及防裂作用。
(三)花露水是一种芳香护肤用品,有杀菌,除臭,止痒和爽身效用。它是以酒精,水,香精等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花露水与香水的主要区别是:花露水香精用量少,在5%(含5%)以下,酒精用量多,但浓度低,且要加入少量桂皮油,藿香油等原料;香水香精用量大,在5%以上,酒精用量少,但浓度高。
(四)头油也称"生发油"或"发油",是一种护发美发用品。
(五)发乳是一种乳化膏体护发用品,按其乳化体的结构可分为"水包油"型发乳和"油包水"型发乳。   
(六)烫发水是使头发卷曲保持发型的日用化学品。用于电烫(或冷烫)的叫烫发剂;用于冷却处理的叫冷卷发剂。定型发水也按烫发水征税。
(七)染发精又称染发剂,是用于染发,使头发保持一定颜色和光泽的产品。根据染料染发后保留时间的长短,染发精分为暂时性染发精,半永久性染发精和永久性染发精三类。
(八)洗发水又称洗发液或洗发精,洗发香波。一般采用硫酸脂肪醇的三乙醇胺与氢氧化胺的混合盐,十二酸异丙醇酰胺,甲醛,聚氧乙烯,羊毛脂,香料,色料和水作为原料。
洗发块,洗发粉应按洗发水征税。
(九)香皂(包括液体香皂),又叫化妆皂,是具芳香气味较浓的中高级洗涤用品。是以动植物油,烧碱,松香和香精等为主要原材料,在一定温度下经化学(皂化)反应而成。其花色品种较多,按其成分组成可分为一般香皂,多脂香皂和药物香皂三种。
征收范围为各种香皂。
(十)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指本类产品中列举品名以外的具有润肤护肤护发功能的各种护肤护发品。
税率17%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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