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为系统集成产品的企业,现有这样一项业务:将要将集成产品(含自研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向外出租5年,合同中规定产品的所有权归我方,折旧年限为5年,由我方计提折旧.
我的问题是:1.这项资产在出租时是否要按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2.收取的租赁费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3.我方可否计提该项资产的折旧?
4.此项业务是否可重新规划为:按产品销售分期付款的方式能将 我方的税负降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不要按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2.收取的租赁费要交营业税
3.你方可以计提该项资产的折旧
4.不好说。筹划问题按规定不在网上作答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