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办公楼涉税

2008-12-26 09:50:42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单位是民营企业,和原主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共同建办公楼,今年1月已开始使用,我单位的设计收入可以由主管局给建设单位拨款时抵扣,故主管局先垫付了我单位建楼资金,以后的收入直接抵扣,近日才完成工程决算,结果造价太高,我单位接受不了,经过领导几次交涉,主管局建议先不办理我单位的房产证,双方签定一个协议注明我单位的产权,帐务上也不做处理,形式上是无偿使用,说这样处理是为了我单位少交税考虑的,

请问老师:1,这样是否有产权风险?

2,企业无偿使用政府机关的办公楼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企业交吧,如何计算?还有什么其他涉税问题?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这样是否有产权风险不好说,税法没有相关规定,个人认为不办肯定要比办了房产证风险要大些。
2,企业无偿使用政府机关的办公楼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企业交。房产税按原值减30%的1.2%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面积乘以单位税额计算缴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