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
我公司为燃料油销售企业,08年税务稽查时对以前年度消费税(购入原料燃料油消费税已抵扣)进行了更正, 由于种种原因才做处理,09年3月份税务通知我单位补交抵扣部份的消费税(数额较大).现有几个问题请专家解答:
1、请问专家补交了以前年度消费税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2、补交了销费税后是否要补交城建税及及教育费附加?
3、补交了以上税款后势必会影响企业所得税, 那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就缴多了,自08年以来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15%调到25%.(先征后退,现享受园区内优惠正策) ,请问专家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要补交城建税及及教育费附加,分录同上。
3、因以前年度少计成本或费用可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不需要做专门的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