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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送货少开票该如何处理

2009-08-14 17:45:1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个购销合同:采购A 200个,单价5元,现客户内部原因,改为采购A100个,单价10元,但另外100个还是要送给客户。开票还是开100个,单价10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应如何做账务处理,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你是指你公司应客户的要求采购了200个,这200个货物全给了这位客户,但你公司开出的发票上只反映出100个,是吗?
2、另100个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按视同销售处理。
3、你公司的购进价是多少?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因为发票上只反映100个,售价是1000元,所有只能说销售了100个,其余100个税收认为是赠与。对赠与行为增值税视同销售,按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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