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出口货物退回

2009-09-01 20:30:21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2008年2月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于2009年8月退回,我公司向税务部门申请补税,税务部门的答复说,出口货物超过一年又退回的按进口处理,这样我公将面临缴纳关税的可能,我们自己未查到相关文件,请问专家税务部门的答复是否有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税务部门的答复没有政策依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