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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外国企业设备加工产品

2009-12-03 11:32:19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A公司为在日本的一家企业,在日本注册的,所有的压铸用模具,无偿借给中国上海的B公司(不在免税地区),委托其铸造生产产品。B公司进口模具的时候,模具(制作费1000万日元,运输费100万日元)相关的关税以及增值税是否征收?

如征收,税额如何计算?



2、A公司的模具通过香港C公司无偿借给B公司。

这种情况下的关税以及增值税是否征收?

(在香港以及上海2种情况)



3、B公司铸造的产品(1000日元/个)经由C公司销售给A公司在中国投资的D公司。

产品相关的关税以及增值税是否征收?如征收,税额如何计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征关税和增值税。
2、不征关税和增值税。
3、要征增值税,不征关税。按销售价/(1+17%)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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