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煤矿新建一个绿化工程,估算金额为100多万元,请问我单位如何记账,对方是应开具苗木发票还是绿化工程建筑施工发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有关会计核算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2、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销售自产的货物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劳务缴纳营业税,开具营业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