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公司(母公司)与别人合股投资一家投资公司(叫子公司),由他负责对俄罗斯投资一家矿业公司(全资、叫孙公司)。
如今在俄罗斯的孙公司已经营失败并且已清算完毕,子公司也确认投资损失。
请问老师:子公司已认损失,今年母公司不进行实际的财务处理只在合并报表上体现损失,会不会对今年或以后的企业所得税影响?为什么?即如此业务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只有母公司将来转让或收回对子公司投资时才会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因为税法不承认没有实际发生的损失,只有实际发生损失的当期才允许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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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
成文日期: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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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二、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