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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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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塌陷地缴纳耕地占用税的问题
2011-08-03 11:12:37
提出如下问题:
煤矿开采造成的塌陷耕地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产的耕地与绝产的耕地都要缴纳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2007】第511号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八条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第九条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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