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是以销售天然气为主的,年底打算给客户赠送一定气量,怎么开票可以免征这部分赠送气量的增值税?怎么更合法合理?是从单价上折扣比较好还是直接从量上折扣?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吗?有没有相关文件?据说必须把折扣体现在一张发票上才可以,具体是怎么处理的?相关文件怎么批示?请给予解答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应该是单价折扣,税务手续一般没有要求,建议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