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山西太原的,员工通讯费分职务级别按年采取发票报账形式集中处理,请问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二、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