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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费及维修费开具发票

2012-12-19 10:46:1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代替厂家维修轮胎和农机产品,厂家要求我单位开具增值税维修发票和增值税服务费发票,我单位农机产品为13%免税,请问是否可以开具17%和13%的增值税发票,如何账务处理,我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农林牧副业机械及配件、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如开具增值税票后将做费用还是销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机的范围包括: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收获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菜等收获机),场上作业机械(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排灌机械(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食用菌机械、小型粮谷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渔业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林业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小农具。
以下产品不属于征免范围:农机零部件、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继续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农机产品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但是修理农机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免增值税,单位开票要符合增值税的发票的开具要求,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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