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我公司是一涉农企业,成立一基地,准备按”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运作,前期已投入10万元,帐务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计入开办费
国税函〔2009〕98号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税法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按3年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