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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2013-01-23 14:08:35
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只有付款凭证,不给开发票,请问题帐务处理会有问题吗?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需要有住房基金单位盖章的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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