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一般纳税人,经营轮胎销售,现在买了业务招待酒,开来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的电脑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冲减当月的轮胎销售的销项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业务招待酒不得进行进项抵扣,因为属于用于非增值税项目。
2、电脑可以进项抵扣。不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规定的情况。
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