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进项公司扩建,**公司与我公司签订了建筑设计合同,请问需要在那个税务局开具什么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建筑设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八款之规定,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是属于“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范围,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不适应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规定: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提供设计服务,可以开具机构所在地的发票。如果常年在外地开展业务,应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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