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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后,利用享受政策产品深加工后的应税产品怎样计提进项税?

2013-04-08 17:08:54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

我公司属于禽畜养殖加工行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公告8号文件,自2013年4月1日起,享受销售农产品免税政策,不再计提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税金,同时,我公司又对部分产品进行深加工后销售,该部分产品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销项适用17%税率,那我们进项税额如何抵扣?按13%还是17%抵扣?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从事畜禽饲养-加工,为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从理论上讲深加工产品对应的可抵扣的进项税为为生产而购进的商品的成本对应的进项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1、购进农产品,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2、若要享受上述抵扣政策涉及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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