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从事屠宰牛羊业务,养殖方面可以免增值税,销售方面也免增值税,请问屠宰加工这块可以免增值税吗?有没有具体文件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第052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