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160626(原题号)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

2013-05-22 23:25:05
提出如下问题:
题号-续问 160626(原题号)。



老师,我公司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后,主管税务局不同意我公司进行弥补,理由是:1、2012年之前我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汇算清缴是向其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的。2、我公司是在2012年才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报备二级分支机构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事宜;所以不同意我公司对分公司2010年、2011年的亏损数进行弥补。请问:税务机关的说法正确吗?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建议和税务局沟通,补充申报。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