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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税前扣除的问题

2013-08-19 12:46:06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下设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存在总分公司之间代缴社保的问题,如果是分公司代总公司人员缴纳社保,分公司在缴纳时可以取得相关的缴款凭据,那么实际承担社保费用的为总公司,总公司在与分公司结算代缴社保费用时以什么做为原始凭证,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以缴社保费用票据为原始凭证。可以在税前扣除。分公司由于是代缴,只能走往来处理,并把原件交总公司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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