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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返聘人员劳务税问题

2013-09-05 19:22:56
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达到了呢,要不要交税,我们是橡胶系统,就他个人是按在新工作单位的金额(不含内退金或退休金)按个人所税税率交吗?,为什么之前昌江地税务局是按新工作单位的金额1.5%交纳的.我们是新接收这个单位的,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处理原则:
1)如果提供劳务的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需申请税务机关代发开票,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劳务费的入账依据。
3)看该个人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是哪一类合同?
2、退休人员再任职:
1)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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