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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是否视同销售

2013-10-21 15:30:2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矿山行业,和采矿队签订的是大包合同,但采矿所需的炸药和电是由我企业提供给采矿队的,请问,我企业提供的炸药和电是否须缴纳增值税,有何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甲供材不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
2、甲供材减少了建筑企业营业税的营业额,是否可以将甲供材的营业税税金支付给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同时在发票上注明甲供材的金额,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甲供材不涉及扣款。扣款,其销售为销售,应缴纳增值税。转供电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行为。国税函[2009]537号
专家回复
已回复。
专家回复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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