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自建房屋给自已职工住,收取房租(很少,从工资代扣),是否要交营业税,我公司帐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营业外收入。是不是可以不交税,帐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费用项目)做为房子的大修费,可以吗,急,请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取得当地房改办的批复文件,可执行以下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第0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