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跨年度费用所得税问题
1、2013年的费用单据在2014年所得税汇算前进账和汇算后进账怎么处理账务(怎么调整)?对跨年度费用汇算清缴前进账和汇算清缴后进账有什么规定啊?
2、2013年的费用如果是2013年所得是汇算后入账2014年所得税汇算时用不用在调整,因为影响了2014年的损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2013年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先按暂估价入账,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否则,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作纳税调增。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将2013年的费用计入2014年度不允许在2014年度税前扣除。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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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复 | 1、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上一纳税年度的费用不得在下一纳税年度税前扣除。
2、上一纳税年度已作成本费用处理的,凡当时未取得发票的,需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
3、不得人为调节费用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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